挪用公款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组织中的人员,将公款用于个人或非法活动,或者截留、挪用、窃取公款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国家财政的健康运转,损害了公共利益,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财产权益。为此,法律对挪用公款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打击,想必大家对它的追诉期也很关注。
挪用公款的追诉期是指发现挪用公款行为后,有关机关和公民依法追究挪用罪犯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从我国法律规定的角度来说,挪用公款的追诉期通常为5年。这里所说的5年主要是指刑事诉讼追诉时限,也就是说,自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算,满5年后,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就无法被追诉的。
事实上,这个五年的期限并不是绝对的,也存在着一些例外情况,如:
一、记载犯罪证据的书证并不断引用:如有书面证据可以证明挪用行为,且在追诉期间不间断地被人引述,那么追诉期限就会被重新计算。
二、挪用人员逃避了追究:如果挪用公款行为者逃避了追究,那么追诉期限将被中断,不算在诉讼时限之内。
三、挪用人员申请逃亡并获得外国政治庇护的情况:如果挪用人员申请逃亡,并在外国获得政治庇护,追诉期限将延长至另一定时间内。
总之,挪用公款是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涉及的追诉期限可能存在一定的例外情况,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逾期不追究。为了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权益的安全,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我们应该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和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