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离婚协议书拟定完成且双方签字盖章生效,除非有特殊情况,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反悔的。因为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协商、达成意愿后签署的正式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想修改或撤回离婚协议,需要双方重新协商、达成一致并进行法律程序的修改。
在签订离婚协议书前,双方需要认真思考、充分沟通,明确自己的意愿和合理的目标,尽量避免一旦签署就无法更改的后悔情况的发生。而如果感情一时冲动,缺乏理智思考,导致离婚协议中有不公平的条款,此时也需要及时纠正,否则会给后续的生活和财产分配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当然,如果存在离婚协议签署前的错误或强制行为,或者协议中的规定与法律法规相违背,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成立之后出现重大变化,也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进行申诉或修改。
总之,签订离婚协议书前应明确自己的立场和接受的底线,签署后应自觉执行,避免因一时决定而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如果需要调整,可以使用法律程序,不能私自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