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签离婚协议书时确实需要一些人在场作为证明和见证。首先,应该有两位亲友作为见证人来证明双方自愿离婚并签署协议的事实。这样一来,可以确保双方在签署协议时真正自愿且合法有效,避免出现一方被逼迫或被欺骗的情况。其次,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还需要律师或民政工作人员在场,特别是在存在争议或有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律师可以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建议,保障双方利益。民政工作人员可以提供离婚登记手续的规定和指导,并审核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因此,签离婚协议书需要有人在场,以确保双方的自愿和协议的真实有效。如果没有适当的见证人或律师在场,离婚协议可能会被视为无效或不可信,并会产生法律或经济上的风险和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