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安置人的缺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贪图暴利。一部分被拆迁安置人心存侥幸,希望通过房屋被拆迁的机会获取高额的补偿款,甚至不惜诉诸于拉大旗作虎皮、故意破坏和诱导暴力等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种行为不仅违法,还损害了社会风气。
2. 丧失工作能力。因为拆迁安置往往意味着房屋被拆除,许多被拆迁安置人会面临丧失住所和工作任务的问题。一些人缺乏自主性和创新性,依赖于经济补偿,导致停滞不前、找不到新的发展方向。
3. 缺乏文化素质。尽管不是所有的被拆迁安置人都存在这个问题,但一部分人缺乏文化素养和法律意识,缺乏参与城市化建设的一些基本知识。这导致在政府工作和社区管理方面执行力和自我维护能力不足。
4. 社会参与度低。随着住房的改善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一些被拆迁安置人存在过高的期望和挑剔的态度,对社会、政府和其他机构疑惑多、意见杂乱,不够积极地投身社会事务和社区建设。
有些被拆迁安置人即便具有这些缺点,在践行正确的思想、以政府为主导的指导方针、包容性和公平性以及积极性与尽责性等方面保持良好文化和心态,他们依然可以在社会生活中做出卓越的贡献,并成为城市现代化建设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