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手续中的一个关键文件,需要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并在离婚程序中递交给民政局。具体时间可以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和程序来确定。
一般来说,离婚协议应在离婚诉讼或和解协议中确定,并在判决书或和解协议生效后的一定时间内递交给民政局。在中国大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协议应在判决书生效后的30日内,由离婚双方向当地民政局递交。
在递交离婚协议时,要准备好所需的材料,包括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民政局将审核离婚协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在批准后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总之,离婚协议是离婚的必要文件之一,时间上应根据当地法规和程序来确定。离婚协议的递交须遵守相关程序,以确保离婚手续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