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我们夫妻俩自结婚以来已经共同经历了多年的婚姻生活,经过协商和深思熟虑,我们决定以和平的方式结束我们的婚姻关系,并达成了以下离婚协议:
一、关于财产分割
1.双方在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房产、股票、存款等均进行平分。
2.由于父母赠与的房产系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
3.双方各自保留各自的个人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储蓄、证券等。
二、关于子女抚养
1.孩子归母亲抚养,父亲享有探视权;
2.每月支付2000元人民币的抚养费,用于孩子的食品、衣物、住房、医疗等相关费用。
三、关于离婚协议
1.双方签署本协议后,申请离婚。
2.各自不得干涉对方的私人生活和恋爱行为。
3.离婚后对方有不当行为,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上是本人与前配偶就离婚事宜达成的完整协议,期望得到法庭的认可,以及对我们之后的生活给予合理、公正的规定和指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签字: 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
签字: 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