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民政部门离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离婚协议是离婚登记的必备材料之一,必须由离婚双方书面协议,经过民政局查验真实性、合法性同意后才能办理离婚手续。那么,民政部门离婚协议保存多久呢?
民政部门对离婚协议的保存时间是有规定的。《民政部门离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离婚登记后,民政部门应当留存当事人提供的离婚协议书,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这也意味着,在离婚协议20年内,当事人都可以到民政部门查询和调取离婚协议。如果当事人没有合作离婚或者未起诉离婚的,未经离婚协议书,民政部门不得受理离婚登记。
因此,民政部门对离婚协议的保存,除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外,也是对离婚手续的严格控制和审查,防范恶意离婚行为的发生。同时,也提醒广大夫妻在离婚时认真撰写离婚协议,确保离婚权益的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