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协议书丢了,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 首先,应当向当初起草协议书的律师或公证处查询,看是否留有备份或存根。如果有备份,可以通过复印件来重新获取协议书。
2. 如果证明找不到备份,可以向当地法院提交申请,请求法院授权调取协议书。在申请时,应提供尽可能详细的信息,包括离婚日期、离婚原因、协议签署日期等。
3. 除了向律师、公证处、法院申请,还可以考虑联系对方,询问协议书的存放位置和状态。如果对方同意,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等方式重新获取协议书。
4. 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找回离婚协议书,可以尝试重写一份新的离婚协议书,需要重新商议并签署协议。
总之,如果离婚协议书丢了,不宜慌乱,应当冷静应对,积极寻找、申请、联系、协商等各种方法。同时,在制订离婚协议书时,应当注意妥善保管,以避免丢失所带来的不便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