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的宅基地是指在城市更新、危房改造等过程中,政府依照法律规定对无证房屋居民进行拆迁,并在规定范围内为其提供新的宅基地,用于安置被拆迁居民的居住和生产需求。很多被拆迁的老百姓对于这个问题比较担心和困惑,就是在这个新的宅基地上是否能够建房?
首先要明确的是,拆迁安置的宅基地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是政府提供给被拆迁居民的住房基础设施,是有产权、使用权和管理权的。在这个基础上,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建设法》、《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关问题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在拆迁安置宅基地上建房也是可以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拆迁安置宅基地上建房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和条件,例如建设单位应该是拆迁时被拆迁户签订的拆迁协议上的人,建房之前需要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同时还需要符合相关的城市规划和环保要求等。
另外,对于农村拆迁安置的宅基地,建房的规定和条件也有所不同。农村拆迁安置宅基地上的建房涉及的问题主要是土地的使用权谁来行使、建房的类型和建筑面积等。因为需要考虑到农村土地的肥力、水土保持、环保等问题,所以农村拆迁安置宅基地上的建房需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村集体土地要素开发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的宅基地是可以建房的,但需要遵守一定的条件和规定,同时政府也需要对拆迁安置的宅基地进行合理和科学的规划和管理,保障被拆迁居民的住房权益和生产发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