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权的判定依据主要是民法典、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在民法典中,第七章主要规定了关于抚养与教育的有关规定。其中,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监护职责和权利,应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了未成年子女住所,可以由一方或双方父母决定,但需要尊重未成年子女的意愿。这些规定都为判定孩子抚养权提供了依据。
在婚姻法中,第三十八条规定了离婚后的抚养问题。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由双方父母协商后达成协议,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按照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和具体情况决定。另外,第三十九条还规定,一方有重大过错的,对子女抚养权的判定会产生影响。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还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解释(三)》。其中,第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充分发挥家事调解制度的作用,尤其对于离婚案件中的子女抚养问题,可以启动家事调解程序,让其双方父母达成诉前调解协议,以此来解决争议。
综上所述,孩子抚养权判定主要依据民法典、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以及法院在实践中采用的调解程序。但无论是法律规定还是司法实践,都是以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和身心健康为前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