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以国家、集体或者企业财产为名义,利用职位、权力、机会等手段非法占有、使用、转移公共财产的行为。而洗钱则是指将非法所得的资产通过一系列手段,给予它合法的外在形式,使之看起来像是合法来源的经济活动,进而逃避法律的追究。
挪用公款洗钱的实质就是透过某些法律上允许的机制或者受到监管的空缺环节,将挪用公款的非法资金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赋予其合法性,以达到逃避法律的目的。挪用公款本身就是违法的行为,而洗钱则是为了掩盖挪用公款的痕迹,使得被挪用的资金看起来像是来自合法途径。
挪用公款洗钱的危害非常大,首先是对社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不正当的财富分配,严重损害国家、集体和公共利益,破坏社会的公平正义;其次是助长了腐败现象,增加了社会的不正之风,侵蚀了社会的道德底线,破坏了社会的稳定和安全。因此,对于挪用公款洗钱行为,必须严肃追究责任,无论是从落实反腐败法律制度,还是从建设廉洁政府和推进法治社会的高度,都必须加强对挪用公款洗钱行为的监管,依法打击,彻底铲除这一社会不良现象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