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为了拆迁居民的住房,在拆迁时给与居民的新住房。在拆迁安置房的使用过程中,居民需要支付水电费等生活费用,那么拆迁安置房水电费应由谁出呢?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了居民利益而兴建的,是由政府出资建设的。在这种情况下,水电费的出现,本质上是与政府送房居民相关的一项生活支出,因此,政府可以视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承担部分或全部水电费用。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政府需按照实际拆迁范围、被拆迁房屋的面积和市场价格等因素来制定补偿标准,其中应包括拆迁居民的住房、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等正常支出。因此,政府应该在制定拆迁安置方案时,考虑到居民在新住房日常使用过程中的水电费用等生活费用,并在补偿款项中进行适当安排。
最后,虽然政府在拆迁安置中的义务较大,但居民在新房生活过程中也需要承担一定的生活费用。因此,如果政府不能全部承担居民的水电费用,居民也不能完全凭借政府的支持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财力状况进行自付。
总之,拆迁安置房水电费谁出,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政府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合理补偿,包括生活费用在内,但居民在新房使用过程中也要有必要的自我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