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署的文件,一般来说,该文件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离婚协议书丢失了,对于离婚双方来说都是非常麻烦的事情。那么,离婚协议书丢了能改吗?下面就为大家解答一下。
首先,如果离婚协议书是在公证处办理的话,那么协议书的原件将由公证处保存,离婚双方可以到公证处重新领取一份原件。不过,如果协议书不是在公证处办理的,那么离婚双方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第一步,尽快向有关部门报案,说明离婚协议书丢失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等。根据有关规定,公安部门或司法机关可以对该情况进行调查,以确定协议书是否被盗或丢失等情况。
第二步,如果找到协议书的原件,双方需要重新签署,并按照公证处的要求进行公证。如果双方已经分别保留着一份副本,也可以重新签署一份新的协议书。
第三步,如果协议书无法找回,离婚双方需要重新达成协议,并签署一份新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应与原协议书保持一致,并应当由两个人共同签署。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由有关部门出面协调,以达成一致并签署新的协议书。
总之,离婚协议书丢失后,双方需要尽快采取行动,并遵循有关程序进行处理。不过,无论是原协议书还是新协议书,都应当保留好,以备后续使用。离婚协议书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文件,双方在签署前应当认真考虑,确保达成的协议是公正、合理、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