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罪行,如果被定罪的话,罪犯可能会面临重刑或高额的罚款。但是,在挪用公款案件中,罪犯仍有自救的机会。
首先,罪犯可以积极配合调查,主动交代罪行,并且退还挪用的公款。这样做可以表现出罪犯的悔过之心,有可能减轻罪行的处罚。
其次,罪犯可以请律师为自己进行辩护,以争取更轻的判决。律师可以为罪犯陈述情况并提出辩护理由,例如罪犯在挪用公款时可能是因为贫困、缺乏教育等原因,并非恶意为之。
最后,罪犯可以参加改造,证明自己已经改过自新。例如,罪犯可以在狱中接受教育、学习技能,积极向上地生活,以表明自己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且愿意为社会作出贡献。
总之,挪用公款罪犯可以通过自救的努力来减轻罪行的处罚。但是,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人们还是应该遵守法律规定,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