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离婚协议在一些情况下需要公证,但并不是所有的离婚协议都需要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离婚协议书必须写明离婚协议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双方的子女姓名、生日、监护权、抚养费以及财产分割等内容。如果离婚协议仅仅是内部协商的内容,且双方各自保留了一份协议书,那么一般不需要公证。
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代理离婚协议需要公证:
1.财产分割较大:如果双方的财产分割较大,例如单笔财产超过20万元,此时建议将离婚协议进行公证,以避免后续发生争议。
2.不动产涉及:如果双方的离婚协议中涉及不动产问题,例如房产、土地、产权等问题,建议将协议进行公证,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3.避免协议无效:如果双方的协议中包含了一些法律条款,例如监护权、抚养费等问题,为了保障协议的有效性,建议将协议进行公证。
总之,代理离婚协议是否需要公证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双方离婚协议书中涉及到一些重要财产或法律问题,或者需要保障协议的有效性,建议将协议进行公证。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后续发生争议,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