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情况下,离婚复婚并不会影响离婚协议的有效性。离婚协议是在离婚期间达成的一项协议,该协议关于各自的财务状况、抚养权、婚姻债务等等事宜,可以为夫妻双方提供明确的法律保护。但是,假如双方在复婚并再次离婚后,会对离婚协议产生明显的影响。
首先,如果在离婚复婚期间,协议被认为是“无效”的,则它将在离婚复婚期间仍然是无效的。例如,如果签订协议时没有遵循一些必需的法律步骤、签署人被欺骗或其他原因导致协议是无效的,那么复婚并不会使这项协议成为有效。
其次,假如在复婚后,双方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原来的财务状况或者某方不能履行协议,那么协议可能需要进行修改。例如,如果原协议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不再适用于双方的新情况,或者某方不能履行协议,那么双方可能需要重新达成一项新的协议。
总之,离婚复婚对离婚协议的有效性并不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如果离婚协议是有效的,那么它将在双方多次离婚和复婚后仍然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由于离婚对夫妻关系和财产状况造成的大量变化,可能需要对原来的协议进行一些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