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可以对离婚双方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诸多问题进行详细规定,有助于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减少争执和纠纷。但是,光有离婚协议书并不一定有用,具体要看当事人的情况和行为。
首先,离婚协议书需要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并经过公正机构或律师办理签署,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离婚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或者其中一方被迫签署协议,那么协议书就无法发挥作用。
其次,离婚协议书虽然规定一些具体的事项,但是协议书中的条款是否得到真实的履行还取决于离婚双方的行为。如果一方没有按照协议书的约定执行,那么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履行,但是这需要花费时间和经费,也可能会造成其他不必要的麻烦。
此外,离婚协议书通常只能解决离婚时的问题,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离婚双方的情况可能发生变化,如果需要就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调整,那么需要重新进行协商、签署协议书。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书在离婚双方自愿协商、真实执行的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力,有助于化解矛盾、减少争执。但是,光有协议书并不能完全保障离婚双方的利益,必须要依靠当事人的自觉性和法律手段来实际维护各自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