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的最终协议,也是夫妻双方签署的书面文件,约定了夫妻双方在离婚后财产、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各种权利义务。为什么离婚协议没有盖章?
首先,印章是一种法律意义上的证明工具,常常用于证明某个人具有特定的身份和行为能力。但是,离婚协议是夫妻自愿达成的协议,与国家行政机关无关,不需要盖章才能生效。
其次,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并不依赖于是否盖章,夫妻双方签字即视为生效。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离婚应当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同时提供离婚协议书。只有离婚登记完成后,离婚协议才会具有法律效力。
最后,离婚协议作为一种民事协议,其效力受民法总则、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的约束。在合法的前提下,只要夫妻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签名,即可视为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印章虽然可以增加协议的真实性、证明权威性,但并不是必须的。
因此,离婚协议没有盖章,不会影响其法律效力。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就是有约束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