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权是指在离婚后,一方提出申请,要求改变抚养子女的权利和责任归属。如果对方不同意变更抚养权,可以通过法院解决。但是,如果当事人在协议离婚处理中已经确定了抚养权,那么在协议内容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不需要再次申请变更抚养权。
同样的,如果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没有约定抚养权,或者约定的条款不够明确,就需要通过申请变更抚养权来明确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
如果一方在变更抚养权的过程中不想探视孩子,那么在很多情况下是不允许的。因为在法律上,子女有权接触父母,父母也有权与子女见面。虽然在特殊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对方无权探视,但是这种情况很少见。
此外,在变更抚养权的过程中,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尽量保证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如果当事人拒绝履行法院的决定,就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建议当事人在处理变更抚养权的问题时,要咨询专业的律师,并根据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以保护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