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民法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程序或协议离婚的方式解决。对于天津离婚协议书,方章是可以作为协议的一个有效形式。方章指的是夫妻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画押,即食甘作乐的凭证,也是古代婚姻协议中的传统形式。
在协议离婚中,离婚双方可以自由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包含了离婚后各方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探望等事宜,既保护了当事人自由婚姻权利,又能有效地减少对法院的资源消耗和对当事人的伤害。
当然,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当事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不得限制对方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和婚姻自由权利;
2. 协议内容应当合法、公平、自愿、协商一致,并符合法律规定的强制性条款;
3. 离婚协议书应当由当事人自行申请公证或由公证处出具证明。
在离婚协议书上,方章虽然是一种古老的形式,但仍然是一种受到法律认可的有效方式。离婚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和文化传统选择符合自己特点的方式。当然,不管用什么方式签署离婚协议书,当事人都应该在协议达成之前认真考虑和慎重决定,不要在感情冷却的情况下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和争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