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是离婚双方达成共识、解决争议的书面文件。从法律角度来看,离婚协议书必须打印出来。下面就来分析几个原因。
首先,离婚协议书需要法律认可。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因此它需要得到法律的认可,才能真正发挥作用。法律认可的前提是书面形式,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书必须打印出来,才能被法律所认可。
其次,离婚协议书需要留存证据。离婚协议书虽然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但是一旦争议发生,它就成为了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只有离婚协议书是实实在在存在的,才能起到证明的作用。如果只是口头达成协议,或者协议书只是草草写在一个小纸片上,那么,一旦争议发生,难免引起质疑,丧失证明力。
再次,离婚协议书需要起到记录作用。离婚协议书是记录当事人双方达成共识的文件,它需要清晰、准确地记录每一项协议内容,包括财产分割、抚养子女、探视等。只有这样,当事人才能清楚了解双方协议的具体内容,避免因为某些因素出现误解或争执。
最后,离婚协议书需要被双方签字确认。离婚协议书只有在双方签字确认的情况下才能生效。签字确认是保障离婚协议生效的重要环节,只有离婚协议书是由打印出来并被双方签字确认的,才能保证离婚协议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总之,离婚协议书必须打印出来,是因为离婚协议书需要法律认可、需要留存证据、需要起到记录作用、需要被双方签字确认等多重因素的考虑。因此,无论从法律层面还是从实际操作层面,离婚协议书都必须打印出来,才能被肯定、被承认、被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