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协议不能作为遗嘱。这是因为拆迁安置房协议是一份合同,它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只是在合同双方之间有效。而遗嘱则是一种个人意愿的表达,需要经过法律认可才能生效,其作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财产分配、监护人指定等。遗嘱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否则可能被认为是无效的。
此外,在拆迁安置过程中,政府通常会向被拆迁户提供一些补偿措施,例如安置房、货币补偿等。虽然拆迁安置房有时可能会作为一种财产,但它与其他财产不同,具有诸多限制性条款和规定。比如,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拆迁安置房的产权是不可转让的,不能被抵押、出租或者出售。因此,即使把拆迁安置房作为遗产进行分配,在法律上也不会被认可。
总而言之,拆迁安置房协议和遗嘱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文书,它们在法律效力和作用范围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因此若需要进行财产分配,建议遵循法律规定,制定符合规范的遗嘱。同时,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建议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以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