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仅会对国家和社会造成损失,还会损害其自身的声誉和信用。不仅要追究挪用公款的责任人的刑事责任,还要追究挪用公款所产生的利息的刑事责任。
在挪用公款情况中,如果挪用的公款一直被占用,那么这些公款所应该产生的利息就应该被算作挪用公款者所犯的罪行的一部分,这是因为如果没有挪用这些公款,这些公款本来应该产生的利息是属于国家的。因此,挪用公款的人员必须对所产生的利息承担全部责任。
另一方面,即使挪用的公款没有产生利息,挪用公款也已经构成了违法犯罪行为。但是,如果挪用公款所产生的利息很大,那么这些利息就会成为挪用公款的严重影响之一,因为这些挪用公款所产生的利息会影响到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总之,挪用公款是违法犯罪行为,必须对所产生的利息承担全部责任。即使挪用的公款没有产生利息,挪用公款也已经构成了违法犯罪行为,因此必须对挪用公款的责任人进行追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和制度,从源头上遏制挪用公款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防止因挪用公款所产生的利息造成更大的社会损失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