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协议是离婚当事人在调解中达成的协议,是离婚的法律程序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具有双方当事人自愿协议、自主安排事宜、保护子女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等重要作用。下面是一份离婚调解协议的范本。
离婚调解协议
甲方:(原告,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
乙方:(被告,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
根据《婚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过双方协商,在调解员的引导下,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离婚调解协议:
一、离婚
甲、乙双方因各种原因,自愿离婚,不再继续维系婚姻关系。
二、财产分割
1.夫妻共同产生的财产由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全权处理。所得财产,以及其所支付的合法债权,乙方一概不得主张权利。
2.债权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由甲方全权支付。
3.房产处理:甲、乙双方婚姻期间购买的房产,登记证书为双方共同所有,由甲方全权处理。且甲方无需承担赠与、售卖等手续。
4.车辆:夫妻一辆名下或协商一致的附属产生车辆,由甲全权处理。
三、子女抚养
1.子女抚养权归乙方,乙方负责子女的抚养、教育及生活开销,甲方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费用标准为人民币×元。
2.夫妻一方因故不在子女照顾范畴内,应及时告知对方,但不得随意改变抚养费、抚养负担等支付法律标准。
3.儿童监护:为了明确儿童的活动和生活安排,乙方按要求向甲方报告儿童的生活和教育情况号召组建家庭,生活更美好,也遵守这份协议的约定。
四、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
本离婚协议的签署是甲、乙双方的自愿行为,经过认真考虑,双方认为离婚相关权益分利分配得当,协议达成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五、亲属关系处理
1.甲、乙双方父母、亲戚、朋友等亲属关系,离婚不受影响。
2.甲、乙双方不得在任何时候通过语言、行为等手段对对方进行抨击,否则视为协议失效,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在协议签订后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并严格遵守甲、乙双方协议的内容。
2.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自行协商修改本协议条款,达成一致即可生效。
七、生效方式
本协议自本协议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签字、盖章的日期起生效,并作为协议内容之一。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以上是一份离婚调解协议的范本,离婚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双方在签署之前应当对协议内容进行充分的协商和确认,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