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协议离婚后要求精神赔偿需要参考特定情况。
首先,在协议离婚中,夫妻双方都已经达成了离婚协议,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协商,已经解决了离婚过程中的实质性问题。如果在离婚过程中不存在夫妻间发生的精神、身体等方面的侵权行为,则不需要进行精神赔偿。
其次,如果在离婚过程中一方存在对另一方进行精神上的侵权行为,如言语辱骂、人身攻击、情感伤害等,则离婚协议中可以加入该方面的经济赔偿条款。精神赔偿不一定需要在协议离婚后立即要求,双方也可以在交涉中协商,或者通过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最后,建议在进行离婚协商时,夫妻双方应审慎考虑精神赔偿的问题。一方面,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应该相互尊重、理解和支持,不应该给对方造成精神伤害;另一方面,如果存在侵权行为,双方可以通过和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应该在协议离婚之前解决问题,避免协议离婚后再涉及该问题。
总的来说,协议离婚后是否要求精神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策,如果存在精神上的侵权行为,则可以进行协商、和解或诉讼等方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