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改名是指在完成财产权转移之后,将原来居住在拆迁安置房内的人员变更为新的房屋产权所有者的行为。这种行为听起来非常简单,但实际上需要涉及到房屋的权属变更、土地使用权变更等多个方面的手续,因此需要找到相关的部门进行办理。
具体来说,拆迁安置房改名需要找到以下部门:
1、房产管理部门:进行房屋的产权登记,确保房屋所有权变更后合法登记。
2、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确保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
3、国土资源部门:也需要进行相关的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需要将原拆迁安置房的公积金账户注销,并开通新的公积金账户。
以上就是拆迁安置房改名需要找的部门,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这些部门的具体名称和手续都根据不同地区的政策法规会有所不同,因此在具体操作时需要先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并了解到具体的手续流程。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拆迁安置房改名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税费等,需要提前做好财务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