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宅基地条例》,外省女婿是可以在农村购买宅基地的。
首先,外省女婿在法律上和本省的农民享有同等的权力和义务。依照《宅基地条例》第九条规定,与宅基地有关的农村土地的使用、管理、转让、继承等问题都应该遵循平等、公正的原则,而不管居住在当地的人是不是外省人。
其次,外省女婿在申请购买农村宅基地时,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宅基地条例》第六条,符合以下条件的农民才可以申请宅基地:
1. 农民户口注册在当地的;
2. 具有使用和管理土地的能力;
3. 具有获得宅基地的需要。
其中,第二条要求的“使用和管理土地的能力”并没有规定只限于本省农民,而只是要求农民具备社会经济条件和文化素质。另外,第三条要求的“获得宅基地的需要”也没有与“是不是本省人”挂钩,只是要求符合实际居住和生产的需要。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外省女婿可以购买农村宅基地,但是他们在购买后并不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只能作为宅基地的使用者。因此,若要在宅基地上进行农业生产等经营活动,还需要与当地农民合作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
综上所述,外省女婿能够购买农村宅基地,但在购买时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需要注意自己在土地使用权方面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