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甲方:(离婚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离婚人) 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协商,决定自愿解除婚姻关系,达成如下协议:
一、财产分割
1、房产:本协议所称房产均指婚前共同取得的房屋。甲方配合乙方将共同所拥有的房产价值评估后,以公正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价值为据,均分出价值。甲方自愿将婚前购买的房屋权益归还给乙方所有。
2、车辆:本协议所指车辆均指婚前共同所购买的车辆。甲方、乙方各自持有的车辆归各自所有。
3、银行存款:本协议所指银行存款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储在有三方签字权限账户内的现金、活期、定期存款、货币基金等。甲方和乙方各自持有的账户和存款归各自所有。
4、债务: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任何债务,双方不互负担任何经济责任。
5、其他财产:双方除协议中列明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外,无其他财产或投资。
二、子女抚养权
1、双方夫妻诞下一子,现已成年无需赡养。
2、若双方今后诞下子女,抚养权均属于女方。
3、无子女。
三、婚姻关系解除
双方提出离婚申请经民政局宣判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双方均无异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离婚人签字: 离婚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