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新批是指现行《宅基地管理条例》规定下,针对农村基本农田、村庄和林地等用地,经过规划、土地利用、土地审批等各种环节审定并核发符合要求的宅基地批文,即新批次宅基地。新批次宅基地必须符合一系列的规定,如土地性质必须是基本农田、村庄和林地等,集体经济组织与土地使用人签订协议等。在批准的宅基地权属期内,可以让土地使用人在宅基地上建造固定住房,但不得将宅基地抵押或者转让。
农村宅基地的新批次审批是在保护农村土地资源的前提下,满足农民基本生活需要和改善农村居住条件的需求,同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民群众住有所居的目标。此外,新批次宅基地还可以促进乡村振兴,推进城乡一体化。在新农村建设项目中,新批次宅基地是重要的保障农村建设的基础设施,将对农民居住条件的改善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