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只签离婚协议书并不算是完全离婚。离婚协议书是离婚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它是离婚双方就财产分配、赡养子女、探望子女等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文件。离婚协议书能够为离婚双方提供一个轻松的解决离婚的方式,避免了在正式离婚程序中出现的申请、调解等诉讼环节。
即使签署了离婚协议书,离婚仍然需要在法院进行正式的审理和裁决。法院会核实离婚双方已经在离婚协议书中达成一致意见,并对协议书的内容进行合法性与合理性审查。如果协议书中的内容不合法或违反法律法规,则法院将要求双方重新协商或者进行公证等程序。
另外,如果有子女的话,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子女抚养、教育等事宜也需要在法院审判中进行确认。这一环节尤为重要,因为关系到子女的利益和权益。
因此,离婚协议书只是离婚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步骤,它并不能完全代替离婚的正式程序。只有在离婚协议书得到法院认可并被纳入正式判决书中,才能算是真正完成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