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是指在城市更新、改造、拓展等项目中,政府与被征用人之间就房屋交换、补偿等协议的书面文件。协议中如没有填写日期,会对双方造成不良后果。
首先,拆迁协议不填写日期会使协议失效,因为日期是合同生效的标志。如果没有日期,合同就没有明确的生效时间,将影响协议的法律效力。如果拆迁协议上没有日期,也许会被某些诚信的双方所接受,但是对于那些不信任政府的人来说,这会给他们留下漏洞,会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其次,拆迁协议不填写日期会给双方埋下隐患。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是应当有时间限制的。如果没有明确日期的约束,某些不良的当事人可能不会主动履行协议义务,而被征用人也可能会采取拖延策略,以更加不利的形势来破坏协议。出现这种情况,不仅会引起当事人的无法估计的损失,更将造成不公正的对待和不必要的社会纷争。
最后,拆迁协议不填写日期会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风险。拆迁项目通常都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完成,涉及到的人员与部门也变化较快。如果协议没有日期,就无法明确责任和权益关系,一旦出现纠纷,则很难查处责任人和维权。
因此,拆迁协议一定要填写明确的日期,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如果在协议签订之前存在任何争议,应及时与律师联系,确保双方能够满意合同内部的条款。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实现政府与被征用人之间的双赢局面,推动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