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后达成的协议,用以规定双方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赡养等事宜。如果协议书的内容经过双方自愿协商、履行完整,就是有效的。当然,更好的做法是由法院审批后的离婚协议书,这种情况下的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并且在法院的监督下执行双方都可以更有保障地维护所得到的权益。
对于协议书中涉及子女抚养权的约定,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子女的利益应当被放在首位。如果协议书中的内容不利于子女的成长、健康和发展,那么该协议书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所以,双方在达成协议时,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尽可能地减少给子女带来的负面影响。
其次,约定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例如,子女的抚养权、监护权、赡养费等问题,都需要符合《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协议书中的内容与法律规定不符,那么协议书也是无效的。
最后,需要明确具体的细节。例如孩子的抚养地点、抚养时间、每个月的抚养费用等等,都需要在协议书中具体明确,以免发生后期的纠纷。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性关乎双方的权益,因此需要双方在协商中慎重考虑,如果有条件最好由法院进行审批并判决。对于涉及到子女抚养权的约定,需要尊重儿童权益,遵循法律法规,并具体明确细节,才能达到协议书的合理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