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土地上建房的基础设施,是保障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权益之一,用于农村居民生产生活和居住。虽然宅基地是属于农村土地上建房的基础设施,但它也是农村居民的财产,享有保护权益。因此,农村宅基地并不可以随意拆除。
宅基地的安全是农民生活稳定的关键,拆除宅基地会导致农民无家可归,生活崩溃,产生极大的社会影响和不稳定因素。所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拆除农村宅基地,除了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
根据有关法规,拆除宅基地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违法拆除;
二、必须符合行政程序,其拆除行为应当经过行政审批程序,严禁行政机关滥用权力擅自拆除宅基地;
三、必须经过农民的同意,不能强制拆除农民自愿修缮或新建的宅基地;
四、必须给予足够的补偿,严禁低价收购或不给予补偿私自拆除宅基地。
总之,农村宅基地不能随意拆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该尊重农民的基本权益,遵守法律规定,保护农民的住房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