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离婚一方如有生育能力,必须要提供不孕证明才能协议离婚。这是因为婚姻关系是有亲子法律关系的,而亲子关系是建立在生育基础之上的。如果一方拥有生育能力但又不履行生育义务,协议离婚可能会导致对子女权益的侵害。而不孕证明则能够证明这一方确实不适合生育,从而减少这种可能性的出现。此外,在离婚之后的生活中,如果双方都不想再生育,提供不孕证明也可以作为采取一些避孕措施的依据。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离婚原因是双方性格不合、感情变淡等非生育问题,这种情况下要不要提供不孕证明并没有统一的规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果不符合道德法律规范,可能会对离婚产生一定的影响。
因此,为了避免出现亲子关系不清晰、对子女权益的侵害等问题,建议在协议离婚时提供不孕证明。而且,如果双方都不想再生育,提供不孕证明也可以为后续的生活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