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侵占宅基地就属于非法侵占集体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是用于居住的土地,必须用于居住,不能改变用途,也不能出售、出租或抵押。而且,宅基地的规划、控制、使用,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划,以及集体经济组织的意愿来进行。
因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占用、挪用宅基地,否则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对于侵占集体宅基地的行为,国家从重处罚,一般情况下不少于2000元人民币,同时要拆除违法建筑并返还土地给集体经济组织,并依法追究侵占集体财产的法律责任。
最后,农村宅基地是土地资源的宝贵财富,需要得到妥善管理和保护。政府有责任加强宅基地管理工作,同时加强宣传与监督,提高村民群众的维护宅基地的意识,让村民群众能够自觉地爱护集体财产,维护宅基地的合法权益。这样才能让农村宅基地得到有效保护,造福广大农民,实现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