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达成离婚协议的基础上,书面表达离婚协议的一份法律文件。离婚协议书的重要性在于规定了离婚时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访问等问题,保障了离婚后双方的权益和利益。而在离婚协议书中改姓的问题,也是十分重要的一项。
1、在离婚协议中规定改姓
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可以约定一方更改姓名,并获得法院的认可。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更改姓名应当具有真实和自愿性,如当前使用的姓名存在诈骗、串通暴力等不法因素,则法院会予以否决。
2、委托律师办理
对于离婚协议中规定更改姓名的,夫妻双方可由代理律师代为办理手续。律师在完成书面资料准备后,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由公安部门办理更改身份证等证件,完成后可以获得新的有效身份证件。
3、无法约定更改姓名的情况
如果离婚协议中没有约定更改姓名的问题,或者一方没有同意更改姓名,则需要在办理离婚的过程中,双方协商解决。一般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特殊的分歧,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一方可在婚后向公安机关申请更改姓名,但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在办理离婚时,更改姓名虽不是最重要的问题,但也是需要重视的一个问题。夫妻双方应该依法合规地进行办理,确保更改姓名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