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达成共识,通过签订离婚协议书,终止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相比于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更为便捷、经济,并且可以减少对双方的心理和社会影响。如果夫妻决定选择协议离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必须是双方自愿离婚。离婚是两人关系的结束,因此必须确保离婚双方没有强制或被迫离婚的情况。因此,协议离婚是以夫妻自愿离婚的前提下进行的。
2. 在婚姻关系中没有未成年子女或者已获得法定监护权。婚姻中存在未成年子女是协议离婚的较大障碍,因为需要结合孩子的利益,需要保证离婚后子女的生活、教育等方面的问题要得到解决,因此必须主张法定监护权。
3. 协议离婚需要双方达成一致,协商好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在协议离婚的理念中,“协商一致”是一个基本的原则。双方必须达成共识,找到一个大家都认可的分配方案,包括财产、债务、银行存款等等。
4. 离婚双方在协议离婚前没有分居1年以上或者分居期未满1年并能提供协议离婚法定条件的证明。民法中规定,离婚前要求离婚双方分居一年以上,且判決生效之日没有了基本生活条件的,应当给付赡养费等。
总之,协议离婚是一种非常灵活的离婚方式,具有很大的优点,但同时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和规定,才能正常完成。当然,无论选择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对夫妻双方来说都是一项严肃的决定,需要慎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