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可以提早写,这是为了提前解决双方的财产分配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减少离婚过程中的纷争和时间浪费。
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程序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是离婚当事人双方就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所达成的协议。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子女福利。离婚协议书一旦签署,就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有很大的约束力。
因此,提早写离婚协议书有很多好处。首先,双方可以提前就各自持有的财产进行协商,尽可能地达成公平合理的分配方案,减少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其次,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提前制定抚养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提供保障。此外,通过提前协商,可以缩短整个离婚程序时间,减轻离婚给双方带来的不必要的心理负担。
综上所述,提早写离婚协议书是十分明智的选择。尽早协商,公平合理地解决离婚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不但可以为双方的财产和子女的抚养提供方便和保障,同时也有助于减少离婚的矛盾和纠纷,缓解家庭破裂带来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