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违法行为之一,又称“贪污”,是指任何公职人员或者国有企业或机构的同工人员将其职权之内的公款挪移或占有而未经授权或者违反授权的行为。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还损害了公职人员及公共机构的形象及信誉。
挪用公款一旦被查实,会面临刑事打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是数额较小的挪用公款,可以判处拘役、罚金等轻微的刑罚。
第二种是数额较大的挪用公款,可以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有期徒刑等刑罚。
第三种是情节严重的挪用公款,可以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等重刑。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被判定挪用公款200万,判多少年并非一定的,主要取决于被告人的具体情节和其他法定情节。但是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规,挪用公款200万,基本上是构成数额较大的挪用公款,一般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这种行为一旦被发现,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判多少年主要还要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不管是对公职人员还是对其他人,都不应轻视公权公器,要增强法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做一名合格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