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程序中关键的一环,签好字并不代表生效。它首先需要经过法院的审核,确定离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如果离婚协议违反法律规定,不能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法院将追溯至离婚时采取的协议部分无效,视情况作出补正、修订或者不予接受的处理。因此,离婚协议并不是完全具有约束力的文书。
另外,离婚协议在法律上还需要满足以下要求才能生效:
第一,离婚协议需要是自愿达成的协议。不能是一方被迫签署的、没有真实的意愿。如果有一方是被迫签署的,那么这份协议是无效的。
第二,离婚协议必须合法。协议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公序良俗。如协议中规定要将共同财产隐瞒一些在现实生活中明显存在的财产进行了分割,这样的离婚协议就是非法的,没有效力。
第三,离婚协议应当明确、清晰、合理。协议中应当详细说明双方在财产分割、赡养子女、抚养权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离婚协议对于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不清的,也将影响协议的效力。
最后,离婚协议在发挥作用前应当由公证处公证,出具公证书。这样可以确保协议得以更好地实施。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的生效需要经过法律程序的审核,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因此离婚协议仅仅签好字是不足以生效的,需要严格遵循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