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份文件,是离婚手续正式化的重要证据。但有时候离婚协议书可能会遗失或损坏,这样就需要重新起草一份离婚协议书。那么,离婚协议书丢失重写是否可行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协议书的丢失或损坏是很常见的情况,无论是因为疏忽大意还是其他原因,都会给离婚手续带来一定的麻烦。但是,丢失的离婚协议书并不影响离婚本身的效力,只是需要重新起草一份离婚协议书作为离婚的证据。
其次,重新起草离婚协议书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要求。首先需要双方重新协商,确认离婚协议书的具体内容,并在重新起草的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再由双方各保留一份副本。同时,重新起草的离婚协议书应在法律意义上与原来的协议书一致,不能改变原来协议的基本条款。
最后,重新起草离婚协议书需要注意的是,协议书上的内容应该比较详细和准确,包括财产分配、子女抚养、赡养、探视等各个方面,特别是财产分配这一部分,要具体到每份财产的具体价值,否则容易引起纠纷。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丢失重写是可行的,但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要求,以确保新协议书的效力和合法性。离婚协议书是离婚手续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文件,双方应该在签订协议书时认真考虑每一个细节,尽可能避免遗失或损坏的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