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法律文件,其起草与执行对离婚双方都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当双方在协议书上约定了一定的经济赡养或财产分配方案,如涉及到给钱的情况,那么这些约定是否能够生效呢?
从法律角度来看,离婚协议书上的经济赡养或财产分配方案是完全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后产生的财产分割,应由双方协商自行解决,法院只有在双方无法协商或协商无效的情况下才会介入处理。如果双方已经协商一致,通过签署协议书的方式规定了具体的财产分割方案,那么这份协议书也就具有了约束力。
离婚协议书上的赡养费用也是同理。如果协议书中有约定,双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赡养费用,那么协议书中的约定就可以作为执行依据。即便协议书上的款项数额比较大,双方依然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该问题,这也符合法律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只有在被公证或者经过法院的审查之后才能发挥其最大的效力。也就是说,协议书如果没有经过公证,是不能要求对方履行其中的约定的。如果协议书存在争议,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其上的经济赡养或财产分配方案是可以生效的。对于协议书中约定给钱的情况,只要经过公证或者法院的审查,都可以成为双方之间的约束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