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私自买卖是违法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法》第十二条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不得买卖、抵押、出租、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这就说明,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于集体所有,不是个人的私有财产,因此不能私自买卖。
此外,如果涉及到私自买卖宅基地,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还有一定的社会风险。私自买卖的宅基地会导致土地流转,可能会进一步打乱农村支柱产业体系,造成农村土地资源的浪费。更为严重的是,私自买卖宅基地还存在利益输送、官商勾结等问题,容易引发社会不公平现象,损害群众基本利益,损害国家的长远利益。
因此,为维护农村宅基地的法律权益,保护农村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积极开展宅基地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私自买卖宅基地的行为进行惩处,给予必要的教育和指导,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让公众了解宅基地的法律含义和政策规定,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流转,实现良性发展,推动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