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后,用文字记录下双方离婚相关事宜的一份协议。离婚协议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财产分割、抚养子女、子女抚养费、赡养老人等方面的约定。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的共同意见,具有法律效力。
虽然离婚协议书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但是如果双方未将其提交给法院进行审核,协议书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离婚协议书需提交至法院进行审核和确认。
在法院审核离婚协议书时,需要满足以下两种情况:
1. 离婚双方离婚协议书在法律上有效,且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和法律制度;
2. 离婚双方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不合理或违反法律规定,法院应当指出并要求双方补充或修改。
因此,要使离婚协议书生效,必须在法院进行审核后由双方签署。对于一些不确定的约定,可以向法院的工作人员咨询,以免在审核时被指出前条目的问题而造成时间和经济的浪费。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完成只是离婚程序中的一部分,还需要经过法律程序的审核和确认,以保障双方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