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因此需要遵循诸多法律程序和规定。在办理此项手续之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等身份证明文件:离婚登记必须要求双方的身份证明和户口本,以证明双方的真实身份和婚姻关系。
2.结婚证、婚姻登记证明:这是证明夫妻关系的重要材料。如双方结婚证及婚姻登记证明遗失,可以去当地民政局补办。
3.离婚协议:离婚协议是指双方按照法律规定达成的各项离婚协议内容,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权等等,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4.子女身份证明文件:如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提供其身份证明文件,包括出生证明、户口本、学籍证明等。
5.财产证明文件: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协议,需要提供有关的财产证明文件,如房产证、车辆证明、银行存折等等。
6.离婚登记申请表:离婚登记申请表是指双方填写并签字确认的申请表,必须提交至当地的民政局或者婚姻登记机关。
总之,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要准备以上材料,以便能够快速、有效地办理手续。另外,建议当事人积极配合民政局或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及时处理遇到的各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