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补助费是指政府为了改善城市环境和提升城市品质进行房地产开发和市政工程建设时,将原有居民房屋拆迁后为居民提供的一定数额的补偿。
拆迁补偿款的发放时间根据当地政策有所不同,一般包括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拆迁奖励费。即当地政府为鼓励居民腾迁的一项鼓励政策,多半在政府通知居民拆迁前颁布,通常是给居民一定的奖励费用,一般在拆迁通知书下发后7日内办理。
第二阶段:安置费。即居民拆迁后的安置费。如果政府提供新的住房,一般不给现金,如果政府不提供新住房,则按房屋面积和市场价进行补偿。
第三阶段:过渡费。即因房屋拆迁而暂时无处居住的居民可以在限定期间内领取的一定费用。具体金额根据当地政策有所不同,一般是1000以上。
第四阶段:搬迁费。即拆迁居民为搬离而产生的费用。如物品搬运、废旧物品处理、水电燃气费用等,一般在拆迁后一个月内结算。
拆迁安置补助费的发放需要居民提供相关材料和签署有关协议,如果缺少重要材料或者手续不完备,会导致拆迁安置补助费无法正常的发放。 因此,居民一定要认真阅读相关协议,准备齐全相关证件和材料,准确填写有关表格和申请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