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如果有病,是否能拿到孩子的抚养权,这个问题并不是绝对的,关键在于这个病的严重程度以及对孩子的影响。如果是一些轻微的疾病,如慢性病、轻微精神病等,一般不影响女方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但如果是一些比较严重的疾病,如癌症、精神分裂症等,则会考虑是否会给孩子造成不良的影响。
在法院审理抚养权案件时,会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 病情的严重程度:如果女方的病情较轻,只是慢性病或者轻微的精神疾病,这些并不足以剥夺女方的抚养权。
2. 治愈的可能性:如果女方的病愈后可以完全恢复正常,那么她应该有权要求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3. 对孩子成长的影响:如果女方的疾病对孩子的成长带来负面影响,例如不能照顾孩子、不能提供足够的关爱和照顾,那么她就不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总之,在抚养权的争议中,因为家庭成员的疾病问题,我们不能简单地进行分类,需要考虑具体情况,以寻求最适合孩子的解决方案。如果父母双方无法达成一致,需要依靠法律的介入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