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抚养权是指离异夫妻对子女的抚养、监护、教育等权利的分配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的抚养权一般由父母亲自行使,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委托第三方担任监护人。离婚后的抚养权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单方面获得抚养权:当子女的生活、健康、安全等受到威胁或影响时,法院会判定其中一方为子女的监护人,并获得子女的抚养权。这通常是判决书中的“单独抚养”或“独家监护”。
2. 共同行使抚养权:父母对子女表现出积极的抚养、教育态度,协调解决子女的生活问题,法院多会判定双方共同行使抚养权。这种做法在判决书中通常称为“共同抚养”。
3. 出让抚养权:当父母不能满足子女的需求,或子女过大不能由父母直接抚养时,另一方可以出让抚养权或由第三方接管。此时出让方通常需要向监护人支付一定数目的抚养费。
总之,离婚后的抚养权应该以子女的利益为最高原则,父母应该依法保障子女的权益,切不能任意剥夺对方的权利以及过度干涉子女的权益。建议离异夫妻多从调解出发,以协调地、合理地解决问题。如果双方无法自行解决,可以选择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