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协议所签署的书面协议。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划分、抚养费、探望权等方面的内容。而是否必须写入结婚日期,则是由实际情况而定。
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中都会注明双方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等,但结婚日期是否必须写入,则取决于当事人双方的意愿。如果双方认为需要写入,那么就应当在离婚协议中注明结婚日期;如果双方不认为必须写入,也可以不在协议中注明。但是,要注意的是,即使没有在离婚协议中注明结婚日期,但这并不影响离婚的有效性。
当然,在实际签署离婚协议的过程中,有不注明结婚日期的风险。因为如果离婚协议中未注明结婚日期,双方就会失去合法性离婚的证据,当事人将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说,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如果没有明确结婚日期,那么将很难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比例,从而导致无法公平地分配财产。
因此,建议当事人尽可能明确结婚日期,以便将来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更好地协商解决。即使双方确实认为不必要,在协议中也应当注明双方就结婚日期达成的共识,以免后期发生法律纠纷时,证明无法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