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离婚协议是离婚程序的重要环节之一,其目的是为了解决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涉及到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然而,很多人不知道在签订离婚协议的过程中是否需要两人前往民政局。
实际上,在我国,签订离婚协议需要双方前往民政局办理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双方要先进入民政局的离婚登记办理窗口,填写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要注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等相关事项。离婚协议书中还需注明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等个人信息。
第二步,离婚登记工作人员会对双方填写的离婚协议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双方需要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自己的公章。
第三步,双方在民政局办理的离婚协议要签字盖章前往公证处公证。
第四步,公证处办理完毕后,双方再次前往民政局,在现场确认过后,领取结婚证和户口迁移证等相关手续,原则上整个离婚手续在半小时内完成。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是离婚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双方需前往民政局办理手续,并按照规定填写离婚协议书,签字加盖公章。在签订离婚协议的过程中,双方应该充分沟通,通过协商解决矛盾,确保双方在不伤害彼此的基础上完成离婚程序。